
安全生产举报是查处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瑞银投资,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5年各地积极探索创新,鼓励群众善于发现、敢于报告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以下是几起典型案例回顾。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煤矿井下掘进工作面超定员作业。经查,该煤矿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近70%,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获得29.5万元奖励。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瑞银投资,在省、市、县、乡联动下,成功捣毁位于郴州市宜章县黄沙镇沙坪村一处非法生产爆竹黑窝点,查获成品2360箱、半成品509饼,有效防范化解了因非法生产可能引发的重大事故风险。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举报人获得20万元奖励。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企业无证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经查,该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并在厂区集装箱内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举报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获得13万元奖励。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一名市民在经过玉堂街道一处道路时,发现一辆油罐车正在向重型自卸车非法加注油品。该市民立即拨通了都江堰市应急管理局举报受理中心的举报电话,提供了详细信息。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瑞银投资,查实该油罐车驾驶员与押运员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举报人获得1.5万元奖励。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某建筑工程公司在高速立交桥施工时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涉嫌瞒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师宗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举报人获得3万元奖励。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信件举报,反映某精细化工产品公司在办公楼内职工宿舍旁搭建设备违法生产,给职工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经查,该公司将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实验的车间与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楼层,举报内容属实,并存在其他违法问题。陕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获得1.8万元奖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温泉县某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在基建期非法开采,存在多处事故隐患等问题。经查,该矿山企业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矿山开采活动等14项违法违规问题,其中包含重大事故隐患5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获得7.5万元奖励。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走访举报,反映绥化市一化工企业存在车间电气防爆等级不符合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乏相应资质等问题。经查,该企业生产车间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与有关规定不符,实际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2名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举报属实。绥化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获得1.6万元奖励。
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对查找重大事故隐患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第一时间举报:
- 微信举报:扫描“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一键登录】登记手机,点击【我要举报】阅读举报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或搜索“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瑞银投资,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选择【安全生产举报】,进入举报平台;或登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址为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 电话举报: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为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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